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1月17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韶山以优异成绩,成为我省第一个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县级市。12月8日,韶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在市文艺馆召开。湘潭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小月,省文明办副主任熊科文,省韶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维华应邀出席大会,市委书记杨晓军在会上作创建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杰主持会议,市领导韩波、李文亮、张湘平、袁绚、李先金、蒋卫阳、周中秋、李长新、刘峰、曾风山等参加会议。
会上,杨晓军、唐杰和全市各行各业代表共同为“全国文明城市”奖牌揭牌,现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熊科文宣读了《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市委副书记韩波宣读了《中共韶山市委、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清溪镇等9个单位“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韶山乡等49个单位“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谢鹏等10人记三等功奖励,授予张新林等25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称号,授予沈金文等577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清溪镇、市城管局、火车站社区、志愿者代表、市民代表分别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吴小月代表中共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向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表示热烈祝贺。她说,韶山自2006年提出创建目标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幸福为追求,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市上下戮力同心,咬定目标不放松,各方面工作争位赶超,整个城市迸发出蓬勃生机,实现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齐头并进。她希望,韶山倍加珍惜荣誉,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一以贯之、一如既往、一抓到底,将这份执着、这份追求、这份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创文精神贯穿到每一项工作之中,争取全面小康、文化旅游、深化改革、党的建设都走在前列,打造韶山名片,为建设大美湘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谱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杨晓军在会上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对一座城市经济、社会、文明程度综合发展水平的最高评价。这份荣耀,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正确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我市历届市委市政府久久为功、持续接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11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文明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融入全市各项事业当中,以创建促发展、增活力、强管理、提形象、惠民生,促进了文明创建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杨晓军指出,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我们收获的不仅仅是看得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精神力量的凝聚,是在创文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彰显的创文精神。创文精神,就是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的团结精神,就是奋发图强、奋勇争先的进取精神,就是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拼搏精神。这些弥足珍贵的“创文精神”,为做好其他工作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宝贵的借鉴,是我们今后开展各项工作的宝贵财富和强大动力,是勇立潮头的时代精神,必须长期坚持、大力弘扬。
杨晓军强调,文明创建是永无止境的追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必须树立长期作战思想。他要求,一是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领导文明创建工作。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以发展为主旨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发展目标,紧扣群众期盼和需求,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发展机制,推动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健康快速发展,以发展的强大动力助推文明城市的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的文明创建成果。三是要以制度为保障提升文明创建工作。一方面,要总结好11年创建所积累的宝贵经验,提炼好的做法,形成常态、长效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根据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相关领域的制度创新,打造更多的新经验、新亮点,把韶山文明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推向更高层次。
就如何落实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下阶段创文工作,唐杰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一以贯之强化氛围营造,精益求精推进建设管理,建章立制压实工作责任,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效;要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溢出效应,把创成文明城市的自豪感转化为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感,把全国文明城市的品牌影响力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用新理念谋划今后的创建工作,用新思想引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让群众获得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