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4日
交科技函〔2021〕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科技厅(局、委),交通运输部、科学技术部直属单位,交通运输部共建高校,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各交通运输行业学(协)会,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依托单位: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20﹞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各地各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交通运输部和科学技术部审定,现公布首批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名单(见附件)。请各科普基地依托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积极整合内外部科技资源,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手段,提升能力,规范管理,保障投入,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科普工作。请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学(协)会对标先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普基地在开展科普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积极培育建设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科普工作的质量效益,为促进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协调发展,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科技强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交通运输部 科学技术部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首批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名单
原文链接: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1/202105/t20210521_162926.html